吉林大学经济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历年考研真题

??本书收录了吉林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2013~2015年的考研真题,并对每道真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过时题除外)。本书历年真题的答案及详解由高分考生根据本科目考研的参考教材、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教师的授课讲义等精心编写而成,解题思路清晰、答案翔实,突出难度分析,对常考知识点进行了归纳整理。

【说明】本书中真题根据税法最新规定作答,由于部分过时题目对考试已经无参考价值,故未予以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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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林大学经济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2013年吉林大学经济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一、概念解释

1课税对象

答: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征税对象按其性质的不同,通常可划分为流转额、所得额、财产、资源、特定行为等五大类,通常也因此将税收分为相应的五大类即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特定行为税。

2税法

答: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的行为规则。

3增值税

答: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按照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所含的税款是否可以扣除及如何扣除分为三类: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我国于2009年实现了生产型增值税到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目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

4增值额

答:增值额是指从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商品与劳务的价值差额后余下的价值量,即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理论上来说,增值额等于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增值额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①从理论上讲,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C+V+M中的V+M部分。增值额是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从内容上讲,大体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

②就一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是这个单位商品销售收入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目(相当于物化劳动,如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等)价值后的余额。这个余额,大体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③就一个商品的生产经营全过程来讲,不论其生产经营经过几个环节,其最后的销售总值,应等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之和。

④从国民收入分配角度看,增值额V+M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收入。

从各国实行增值税的实践看,作为计税依据的增值额是法定增值额,而非上述理论上的增值额。法定增值额,指的是各国政府根据本国的国情和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规定的增值额,即增值税纳税人的商品销售收入额或劳务服务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之后的余额。这种法定增值额可以等于理论上的增值额,也可以大于或小于理论上的增值额。法定增值额与理论上的增值额之所以出现不一致,主要是因为各国税法在规定扣除项目范围时,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的处理办法不同。

5一般消费税

答:一般消费税是对所有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普遍征税。这种消费税不具有定向调节作用,不能体现国家的政策目标。

6特别消费税

答:特别消费税是指为调节消费对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由消费者直接负担的一种流转税。这种消费税会使得特定消费品的相对价格上升,是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重要手段。

二、简述题

1简述税法的特征。

答:税法作为法律规范,具有与国家法律体系中其他法律一样的共性。但是,由于税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对象的不同,它又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因而具有与其他法律不同的特征。

(1)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征所决定的。

(2)税法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这一特点是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3)税与法的共存性。税收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法又是与国家同时存在的,这表明税收的存在必须要有法的同时存在,要有法的保证,有税必有税法。税法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税收分配区别于一般分配的重要标志,就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去参与分配。

(4)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有主体,即双方当事人,否则法律关系就不能成立。在税法关系主体的双方当事人中,一方始终是国家税务机关,另一方则是不同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随时随事变更,而国家税务机关则是固定不变的。

(5)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性。税法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从本质上说,不是直接对等的关系。因为税法确定的征纳关系不是按照协商、等价、有偿等原则建立的,而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并强制执行的。

2简述增值税的一般特点。

答:增值税的一般特点包括:

(1)能够体现税收中性原则。增值税之所以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一是因为增值税只对货物或劳务销售额中没有征过税的那部分增值额征税,对销售额中属于转移过来的、以前环节已经征过税的那部分销售额则不征税,也能克服重复征税。二是因为增值税税率档次少,一些国家只采取一档税率,即使采取两档或三档税率的,其绝大部分货物一般也都是按一个统一的基本税率征税。这不仅使得绝大部分货物的税负是一样的,而且同一货物在经历的所有生产和流通的各环节的整体税负也是一样的。这种情况使增值税对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消费行为基本不发生影响,从而使增值税能够体现税收中性原则。

(2)普遍征收。增值税对所有商品以及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课税,只要商品或应税劳务发生增值就会导致纳税义务的发生,从生产经营的横向关系看,具有广泛性,从生产经营的纵向关系看,具有连续性,课征范围非常广,具有普遍征收的特点。

(3)税收负担由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承担。由于增值税属于流转税,且属于价外税,商品生产者通常通过流通环节可以轻而易举地进行税负转嫁,从而最终税负是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增值税为了实现只对增值额征税的目的,实行进项税额凭票抵扣的制度,销项税额抵扣掉进项税额即为本环节增值额所对应的增值税数额。同时,税款抵扣制度使得各课税环节互相勾稽,有利于防止甚至杜绝偷税漏税,也有利于促进生产方式的专业化、协作化。

(5)实行比例税率。增值税属于商品税,具有商品税的一般特征,即实行比例税率,计征简便。

(6)实行价外税制度。即增值税是在价格之外向纳税人收取税款。

三、论述题

1论消费税的基本特征。

答:消费税的基本特征包括: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和灵活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经济发展阶段、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我国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确定在生产环节(金银首饰除外),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容易被消费者所接受,可减少消费税对社会的影响。同时,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在应税消费品脱离生产环节进入流通领域后,就不再征收,具有征收环节单一性的特点。这就使得消费税的税源比较集中,因而征税成本较低、税收流失减少、征管效率和质量较高。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作为价内税的消费税不仅包含在应税销售收入中,实际交纳的消费税也需要记入销售税金中去,交纳的消费税是作为收入的抵减项目计入利润表中,直接影响纳税人最终的利润。

(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也就是说,它可以根据每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征收方法。即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指定单位税额依消费品的数量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方法,也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制定比例税率依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价格从价定率的征收方法。

(5)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可以根据消费品的不同种类、档次(豪华程度、结构性能)或者消费品中某一物质成分的含量,以及消费品的市场供求状况、价格水平、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等情况,对消费品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税额。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也就是说,消费税无论是在哪个环节征收,也无论是实行价内征收,还是价外征收,消费品中所含的消费税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税负具有转嫁性,并且较其他商品课税形式更明显。

(7)消费税没有减免税。消费税选择征收的消费品一般为需求弹性较大的非生活必需品,是由有相应消费能力的消费者负担的一种税,不需要通过减免税来满足不合理的消费需求。为了公平税负,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充分发挥消费税调节社会特殊消费的作用,除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外,其余应税消费品一律不得减税免税。

(8)明确体现国家的奖限政策,宏观调控功能较强。各国征收消费税时不仅对征税品目的确定有很强的选择性,而且对不同应税品目确定的税率也相差悬殊,从而通过消费税征收与否以及税负的轻重,将本国政府鼓励什么、限制什么的政策意图明确地体现出来,并较为有力地对社会经济发挥调控作用。

(9)具有较强的财政功能,能提供稳定增长的税收收入。目前,尽管世界各国开征的消费税属于征税范围有限的特别消费税,但纳入征税范围的消费品的消费量一般都比较大,因而税源充裕。加之对应税消费品需求的收入弹性大多较为充足,其消费量会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同步提高,甚至以更快速度增长,使得消费税在征收范围有限的情况下具有较强的聚财功能。

2论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说明】此题考点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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